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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山西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

 

为了促进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,加速学科发展,提升学科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,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强化硕士研究生管理,根据《山西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学科建设规划》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硕士研究生管理的规定。

日常管理

第一条  硕士研究生要自觉完善自我,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,自觉提高组织纪律性,遵守学校、学院和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第二条  硕士研究生要积极参与研究所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。

第三条  硕士研究生要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,自觉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无故缺席。

第四条  硕士研究生在非上课时间在学院集中学习,自觉维护学院的学习环境和秩序,有事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。

第五条  硕士研究生请假审批权限:请假一周以内由导师和硕士研究生班主任审批,超过一周由学院副书记审批。

第六条  硕士研究生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假期应服从研究所和导师安排,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。

课程管理

第七条 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为2~3年。

第八条  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公共基础课(外国语、马克思主义理论)、学科基础课(高级管理学、应用统计学)、专业课(信息经济学、运筹学、管理学研究方法、社会调查方法)、公共选修课和方向选修课的学习,按照学校规定需修满28~33学分。

第九条  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学习期间通过教学科研实践环节,教学科研实践包括助教(承担学院教学任务)、助研(承担研究所的科研任务)和助管(参与研究所管理)。

论文管理

第十条  硕士研究生开题每年分别在5月和11月进行,开题时间与预答辩时间的间隔不能少于6个月。

第十一条  硕士研究生开题前需符合以下条件:(1)已修满课程学分;(2)已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2A级及以上论文1篇(以收到录用通知为准);(3)导师同意。

第十二条  硕士研究生需在开题前半个月(415日前1015日前)提交开题申请书,在开题前一周提交开题报告。

第十三条 对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在开题时一并进行,考核内容和要求遵照研究生学院相关规定执行。

第十四条 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预答辩,预答辩在每年1月进行。

第十五条  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条件:(1)达到毕业论文答辩发表论文条件(以收到录用通知为准);(2)导师同意;(3)研究所、学院审核同意。

第十六条  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前一个月,提交导师同意的预答辩申请书,向研究所提出预答辩申请,经研究所、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预答辩。

第十七条  硕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一周向研究所提交论文草稿(3份)。

第十八条 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在每年5月进行。

第十九条 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条件:(1)在1C级刊物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论文1篇;(2)导师同意;(3)研究所、学院批准;(4)论文评审通过。

第二十条:推荐优秀硕士论文的必要条件:在1C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系列论文2篇,其中至少1篇在1B级及以上刊物发表。

第二十一条  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两个月(每年3月)提出答辩申请,经学校批准后提交论文送审打印稿(3份)。

第二十二条  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两周(415)向研究所提交答辩论文打印稿(5份)和硕士学位申请书。

第二十三条 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结束后向研究所提交毕业论文最终打印稿(5份)和电子版(WORD版)。

附则

第二十四条  本规定自20089月起执行。

第二十五条  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从2007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。2006级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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