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促进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,加速学科发展,提升学科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,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,充分发挥研究人员的科研积极性,挖掘科研潜力,强化研究人员管理,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率,催生重量级的标志性成果,根据《山西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学科建设规划》制定研究人员管理制度。
日常工作
第一条 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品德,自觉遵守和维护学校、学院和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第二条 研究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研究所组织学术论坛和各项大型学术活动。
第三条 研究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学院、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无故缺席。
第四条 研究人员在非教学时间内实行坐班制,认真履行签到手续。因事外出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。
第五条 研究人员有义务承担适当的行政管理工作。
第六条 所有研究人员都属科研为主型,以此类型进行考核。
教学活动
第七条 研究人员应积极参与学院的教学活动,主动承担学院的教学任务,认真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,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。
第八条 研究人员应积极承当并按规定完成研究生的教学任务,原则上要求做到“一人两课,一课两人”。
科研活动
第九条 研究人员要创造条件努力完成研究所、学院和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。
第十条 研究所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,重点瞄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。
第十一条 鼓励研究人员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积极争取横向科研课题。
第十二条 研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项目承诺,完成各项科研项目,及时结项,鼓励组织鉴定,申报专利。
第十三条 研究人员要积极申报各项科研成果奖项。
第十四条 研究人员及时在考核系统和研究所网站个人主页登录科研成果,并且在每学期末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存档。
第十五条 研究人员三年内必须完成的最低科研工作量:
(1)教授在三年内发表1B级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,其中有1篇发表在1A级及以上刊物;在三年内获得纵向科研经费6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18万元,可以按比例折合,但必须主持一项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。
(2)副教授在三年内发表1C级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,其中有2篇发表在1B级及以上刊物;在三年内获得纵向科研经费3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9万元,可以按比例折合,但必须主持一项省级科研项目。
(3)讲师(包括博士)在三年内发表1C级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,其中有1篇发表在1B级及以上刊物;在三年内获得纵向科研经费1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3万元,可以按比例折合,但必须主持一项科研项目。
(4)助教(包括其他科研人员)在三年内发表1C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;在三年内获得科研经费1万元。
附则
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。
|